xiang's profile心远天地宽@北语往事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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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006

    毕业卖书

        毕业了,很多割舍不下的东西,这其中包括我的书。
        一直觉得,书是有灵性的东西,不但在作者与读者间传递着知识,即便对于一个读书人,阅读的时刻,读到精彩之处会心一笑,抑或黯然神伤,都是书激发出的“灵气”。当然,这书仅限于“好书”,至于怎么个好法,只有读书人自己品得出来。
        四年的积累,毕业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书,仓库里堆放的不算,仅仅书架书柜里的“可卖”之书,就整理出一箱,加上曾经的专业课本,读过后束之高阁的,三箱绰绰有余。
        所谓的“可卖”,当然也“可不卖”,里面不乏那些为了考试不得不看的书,但大多的是那些自己翻阅过,收藏价值不大的书籍。“食之无味,岂之可惜”,还是传给有缘之人,发挥其打了折扣的价值。
        我是相信书可以传递缘分的。姥姥信佛,尽管她一个大字不识,有时候却会从佛寺拿回佛经,说是“赠送结缘”。我不信佛,但我尊重信徒的虔诚。于是我想,佛家传递的不仅仅是衣钵,更是缘,只可惜我六根不净,糟蹋了印经主人的苦心。
        既然有“可不卖”,自然有“不可卖”的书,这其中,一定有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领域的,所谓“学”;有自己增长技能需要看的,所谓“术”;当然也有满足自己附庸风雅之需的,所谓“趣”。还有师友赠书,或许既不学术,又没趣味,但留着不卖,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忆,所谓睹物思人,为了表达敬意,这样的礼物是要珍藏的。
        还有些书是“不可不卖”的,这些兴许是买的时候看走了眼,或者是某些场合所发,这些书不宜留下来折磨后人,与其卖给读书人,不若交给废品收购站,成为造纸原料,循环利用,节约资源。
        经过这样层层过滤,拿到市场上卖得书已剩下不多,加上同学的若干本,推到市场却也费了许多力气,想到一老外教搬家搬书动用卡车,相形之下,我还差得远。
        卖书的滋味是复杂的:一本书的价值,往往是价格衡量不了的。读过的书,上面的文字、批注、夹页都记载着一份回忆。卖给学妹课本的时候,往往会对任课老师来两句评价,学妹也会打听,这课好不好过;卖考研资料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哪管人家爱不爱听;遇到相中自己读过的好书的同学,会说两句书的精彩之处,外加自己的不舍;对于那些确实喜欢书的同学,我会不自觉的降低报价。
        卖一本C++手册的时候,来者是地大学电子的一个男同学,那本C++作者写的书,定价85,本来是少于40不卖的,看他拿起又放下,在那翻来翻去,小心的问价,我直接给了30元的价格,看他犹豫,就再降了5块。果然,他从兜里翻出几张钞票,大概只有二十几块的样子。这样的读书人,我知道,他会珍惜这本书的,给自己心爱的书找到一个合适的买主,远比卖个好价钱重要。
    带到市场上自认为两本最值得看的书,一本是孔庆东的《47楼207》,多少因为这本书,助长当时考北大的“嚣张气焰”,可惜出借时被弄脏,无法收藏。另一本是朱青生的《十九札》,是这位北大教授给学生的十九封信,当时是老师推荐的书目,读过觉得受益匪浅,这本小册子上印了藏书印,本打算收藏,可是觉得,道理自己都懂了,不如传给后人读读,也许多一个人受益。好在,这两本书都有了个不错的归宿。
        有些伸手接钱的时候,已经忘记刚才给人家的报价,大多时候,买一赠一,或者卖的不如送的多。卖掉这么多陪伴我度过大学时光的书,心里有些不舍,但想想,兴许给我带来快乐的书也能给别人带来快乐,那我也知足。
        买书、读书、卖书,读书人的苦与乐,继续体验吧……

    欢迎光临心远天地宽

    6/9/2006

    咖啡况味

        上大学之前,喝咖啡的次数屈指可数。其一是父母爱喝茶,于是茶成了白开水外的唯一选择。家里的水好,冲出来的茶淡淡的香,远远比浓浓的咖啡更有吸引力。其二是小时候身体不好,喝汤药如喝水,故喝咖啡犹如喝药,口中的苦味往往能引出心中曾经的苦味。
        没有追究过咖啡是怎样变成饮料的,也许早先的时候,如茶,也是一种药剂,后来逐渐成了人们的嗜好,不仅仅磨咖啡豆,还提炼咖啡因,治疗偏头痛,再后来这个秘方成了世界上最值钱饮料的配方,这饮料叫Coca Cola。
        喝咖啡不是因为小资,对于我,纯粹是为了提神。记得英语课上学过的一个很离谱却记得很牢的医学词汇:placebo(安慰剂)。知道它的含义,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咖啡。我知道,对于我这样睡起觉来雷打不动的人,无论是咖啡还是茶,都没有什么实际的提神功效。但当我熬夜时候,宁愿相信,这些饮料是起作用的,即便,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打哈欠。
        有咖啡相伴的熬夜,往往是不得已的。心理上想睡觉,却让一些事情缠得无法入眠,比如说曾经的考试,比如说实习时候赶稿子。心里不舒坦,于是在嘴上找平衡,一杯苦口,似乎能让躁动的心安静一些。
         喝过的最有感觉的咖啡是在外教那里,不是什么知名的牌子,却是巴西原装的咖啡豆,自己磨,自己煮,纯正的black coffee,不能多喝,只一杯,够回味一整天。这种感觉是平常时杯里的速溶咖啡带不来的。
         人说喝咖啡上瘾,我倒是没有这样的感觉,一盒20包的咖啡可以喝上一个学期。没有上瘾,大概是因为喝咖啡的时候,大多是在干活儿,或者说遭罪的时候:坐在电脑前编代码,背书,抑或堆文字。不似小资们,坐在咖啡店里打发无聊,或是朋友闲聊,或是手里拿本高档杂志细细品读,或是单单的看着窗外的行人和风景。
        什么时候喝咖啡也能有闲适的心情呢?大概是自己真成小资的时候,或者说,对Star bucks里那动辄几十一杯的咖啡不心疼的时候吧?但那个时候,兴许也不需要咖啡了,还不如自己冲杯茶,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或者阅读,或者写文字。到那个时候,茶和咖啡,都是一份心情的寄托,而不是placebo这样的功用之物了。于是,我觉得,如我般的传统、木讷,不会向小资的方向发展,倒是有可能成为书呆子,偶尔附庸风雅,玩玩文字,顺便弄一点酸酸的文人气。
        为了这样的情怀,目前只能冲开一杯速溶咖啡,写我推了几天的稿子,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大概只能期盼着用时间来填充。
        不品得苦味,哪里有甜呢?这大概就是咖啡的苦涩带来的一点况味。
        顺便说一句:个人觉得,Maxwell比雀巢好喝一点,仅仅是个人口味罢。 
     

    欢迎光临心远天地宽

    3/9/2006

    大师缺失的年代

        用这个无为的空闲,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张中行老人的《负暄琐话》,睹物思人,以及随着大师们故去的岁月。
        坦白的讲,倘若不是张老的故去,我的视野里并没有这个“未名四老”之一,没有这个在中国现代哲学研究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张老毕业于老北大——沙滩红楼时,而不是解放后的燕园,长于中国古代哲学和艺术,对佛学研究颇有建树。《负暄琐话》文如其名,如同一位老人晒着太阳,闲聊中追忆师友,追忆往事。师友中不乏章太炎、胡适、刘半农、朱自清、张伯驹这样妇孺皆知的大家,也不乏学界流芳的大师和虽非名流但颇可一述的奇士、市野中的凡夫俗子,捎带着老北京老北大的点点滴滴。岁月的冲刷,让文字读来深沉隽永,幽默里充满着智慧,平淡中却能咀嚼出一种苦味。
        这让我联想起另两本书,一本是钱穆先生的《八十忆双亲 师友杂记》,另一本是黄永玉先生的《比我老的老头》。我在想,其实,这一代学人艺人是幸福的。尽管他们饱受战乱和社会运动之苦,但至少他们经历了那场被胡适称作“中国式文艺复兴”的年代,在文化与文化的碰撞中,他们可以体验不同学术流派的对决,聆听不同的声音,与大师神交,与大家对话。只要愿意,他们就有机会浸泡在学术与艺术的氛围中,纯粹而不带浮华。
        相形之下,在新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再没有这种思想与文化交锋的经历,教育背景不再多样化,尤其是缺少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洗礼,从“学”到“术”和老一辈知识分子比起来难以望其项背。新文化运动,和封建文化决裂;内战抗战,学术环境彻底破坏;十年浩劫,造就了人才的断档;改革开放,培养出一系列见利忘义的“学者”。
        大师中不乏天资聪慧着,但极少是靠“自悟”出来的,人才的成长需要前辈的耳提面命。倘若大师没有提携后人,那么留下的空白只能成为学术的遗憾。我们的时代正经历着大师的青黄不接,并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称得上大师的人们正在故去,新的大师还没有成长起来,更可悲的是,像以前那样,大师成长的土壤已不复存在。
        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继续等待新时代的大师弥补这样的空缺。也许,新时代的大师会有新的定义。也许,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还有希望培养出大师级的人物。 

    欢迎光临心远天地宽

    3/6/2006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未名四老”之一张中行老人驾鹤西去,读故人书《负暄琐话》。老人在追忆老师熊十力的时候,用“虽不能之而心向往之”表达对老师的景仰之情,原典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语出《诗经·小雅·车辖》。
        觉得这句话也适用于我,对于北大,对于北大的大师们。

    欢迎光临心远天地宽

    1/22/2006

    小年

        印象中西方的神都很人化,偶尔有个人和动物的结合,如潘神,也是英俊潇洒,堪称“完美”。可东方的神面目似乎就不是那么平易近人的,如门神,可以把鬼吓跑,至少说明他不是帅哥;而财神爷纯粹是个官老爷的形象,被人供着,水果新鲜,香火不断,不知是他老人家负责送财还是在贪财。
        相比较而言,最生活化的神莫过于灶王爷。老爷子守着炉台厨房那旮旯,掌管人间烟火,单从天天烟熏火燎这一点看,人家这官当得也不容易。其实,灶王以前不是“爷”,而是奶奶,这和远古时期男主外女主内有关系那个年代大都是中老年妇女掌勺,儿孙们祈求她们手艺好一点。虽说是老妇人,可外貌上却是“状如美女”,可见美女做形象代言人由来已久。到了汉代,灶神之职由男神充当,而且有名有姓,有妻子有儿女。灶王爷的说法是在明清时候流行开来,而且,民间祭灶成为了每家的大事,灶王爷管的事情也多起来,俨然一个户主。每年腊月二十三,灶王爷要到玉帝那里作年终述职,汇报一年来家里的大事小情、收成好坏。因此,为了这个通天的土王爷能说几句甜言蜜语,祭灶时得给糖吃;为了不让他说坏话,灶糖要粘,粘住嘴。除此之外,还要敬酒、放炮、说吉祥话儿,贴对联,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上天言好事,回府降吉祥”。正月初七,灶王在天上吃饱了,喝足了,还要人们接回府,接着当玉帝的“眼线”。
        拿今天的标准衡量,灶王爷为官未必算得上“腐败”,但为人不算正直。小年祭灶反映了百姓生活平安、富庶的美好愿望,可惜这种愿望是建立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中的,可悲可叹。相比较而言,如今那些供着财神爷的人们,就是可笑之徒了。

    图片来源:北青网

    12/27/2005

    网文变铅字

        那天把《电话拜寿》这篇文字砸到北青报的青年论坛上,没想到竟然出了个响儿。
        今天把北青报摊开,看到天天副刊,竟然第一篇文字就是我的,嘿嘿,美了一个上午。
        网文终于开始转化为经济效益了,还不知道编辑大人们怎么发银子,发多少银子。估计买回家的火车票是不够。聊胜于无嘛,当然,多多益善。
       文字在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北京青年报》《天天副刊》B1版“非常感受”栏目的第一篇。《天天副刊》网络版地址:http://fukan.ynet.com/article.jsp?oid=7162921
        接着美美,然后去上自习,明天还要考试。
    11/27/2005

    巴金归海

        从报纸上读到,11月25日,巴金先生102岁生日这一天,巴金与萧珊两位老人的骨灰归入东海。
        对于逝去的伟人,我们常说“英魂与山河同在”,巴金老人的伟大灵魂配的上“与山河同在”的评价。
        当年轻的巴金迈出那个封建大家庭,踏上开往法兰西的轮船的时候,面对着汪洋大海,应该是怎样的一份心情?兴奋?自由?思乡?抑或对祖国羸弱、民族未来的深深担忧?如今,这位世纪老人也成为了大海的一缕波澜,他的英灵会生出怎样的慨叹?
        巴老不会孤独,至少,他有萧珊陪伴。两位老人携手走过了坎坷岁月。每一声嘱咐,每一分思念,每一次临行前为你整理衣衫,每一次批斗前送你去汽车站……当岁月从老人挥动的扫把间溜走,给他们的腰背添些酸楚,他们依然相互扶持着,向前走,尽管步履蹒跚。生前的相濡以沫,身后又相伴相依,一同化为天地之灵气,也许,这是理想主义者最好的归宿。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每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两个人,一线江水,这里有老人对巴山蜀水的思念,有人生历程的百年感怀,有对生命与爱的歌颂,也有对真的探求和对假的批判。花瓣飘落,大师高洁的灵魂却在升腾。
        送走了两位老人,送走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时代,希望老人的英灵不会远去,与山河同在。
               
    11/20/2005

    关于“美”的猜想

        不谈美学,单说说“美”字。
        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美”是从羊从大,我不以为然。虽然没有放过羊,可看着大羊和小羊,从美感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当然,古人的审美观很可能和今人大相径庭。传统审美标准的确有“以大为美”,可落实到羊的外形,似乎“美”得有些勉强。倘若从味道上评价呢?吃过烤羊肉串、涮羊肉的人恐怕都喜欢吃嫩的,而不是老的,羊大未必味“美”。许慎解“美”,采用的是“六书”的会意,按他的说法,创造“美”字的人需要理解“美”的含义,抽象出“美”的概念,这已经上升到认知的高级层次。可不可以更直接一点呢?
        美感产生于大脑,接受“美”的信息量最大的感官是眼睛。从视觉上辨别美丑应该是最直观的。于是推断,“美”应当是个象形字,是先人对所眼前所见的直接描绘,后来才逐渐抽象为事物的一个特性。
        有一种说法是:“美”是四肢张开直立的人头上插两个羽毛。这种诠释考虑到人的视觉,符合认知规律。先不评价先人这个姿势美不美,似乎字型上有一点是说不通的——从上到下的四横。从“人”字结构上看,并没有那么多的“旁逸斜出”,倘若将“人”展开手臂,变成“大”,再插上两根羽毛,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关”。多出的横如何解释?肋骨乎?断不敢称骷髅架是美的。纹身么?这几横也许代表了花纹,就像和咱共享祖先的印第安人身上的纹饰。根据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上已经有装饰的花纹,既然可以绘制于器物之上,为何不可以绘制于人身?
        暂且将花纹的猜测放一放。跳出“人”这种自恋的动物来,猜想“美”可不可以指别的动物,比如说,老虎。古人对虎的观察不可谓不细致:从饕餮纹到麒麟,中国传统文化符号中不乏虎的影子。将“美”和虎形象联系起来的并不困难,“美”字可以看成老虎的正像:两只耳朵竖起,额头上威风凛凛的“王”,以及叉开的按在地上的前足;也可以看作趴在地面上的老虎的俯视图,那几条横线就是美丽的花纹的代表。而老虎跃起的侧象,就是“虎”字甲骨文所描绘的形象。这样解释,将“美”赋予客体,是人的观察对象,便于形容描绘;虎大而勇猛,符合先人的图腾崇拜的习俗。即便是先人身上的纹饰,也是对自然的模仿。那么虎皮为先,纹身在后,应该更有说服力。由此可以推断,“美”字很可能来源于对虎的描绘。
        今天,物非人亦非,我们已然无法体验先人对美的认知。每个字的形成有它的历史偶然性,无法考证其产生的具体情形。我们应当感谢祖先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为我们创造了世上最美的文字,通过这种文字,又把认识和理念传播给我们。所以,我们更有理由欣赏它,爱护它,将它一直传承下去。
     
        读北青报,见中韩邦交使者——东北虎新纪、圆圆相片,甚美,遂出此文。
     
     
    新闻链接 图片: sina.com
    10/31/2005

    翻译的问题

         看译著看得头疼,一边读一边猜。大多猜不透原著的词句,可一些低级错误,比如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翻译问题,显而易见。
        出了文学领域,翻译家不是专家,专家不是翻译家。不能苛求专家们都做到“信、达、雅”,可许多译者连“信”和“达”都未必做得到。译文生涩,让人摸不到头脑。
        翻译专业人才知识面缺乏广度,专业翻译人才技巧缺乏深度,读译著,中国翻译现状可见一斑。
    10/29/2005

    “她”字的由来

         曾经有外国朋友问我,汉语能不能把词分成阴性、阳性,我没研究过语言学,不置可否,但给他解释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事物的解释是分阴阳的。给他讲八卦,估计他听不懂,我也讲不通,于是用具体事物说明:男为阳,女为阴,太阳是阳,月亮是阴,和希腊神话中阿波罗、狄安娜的性别是契合的,云云。当然,从具体事物的角度,在不同文化中,阴性和阳性的差别有所不同,比如某种文化中称月亮为“月亮爸爸”。
        到现在,我还是说不清楚汉语里的阴性、阳性。据我所知,对语言单位的“性”的区分应该借鉴的是国外语言学家的研究方法。中国古人说话、写文章,并没有严格的语法体系,连“词”的概念都是模糊的。从《说文解字》,到《康熙字典》,分析的大都是字形字意,即便是现代汉语,语法也不甚严密。汉语的单位是字,倘若从这个角度考虑,把字区别出阴性、阳性来,可能有些规律,但没有标准。
        最能体现汉字阴阳性的可能是“他”“她”二字。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英文中的“he”和“she”。事实上,汉字的“她”就是舶来品。古代汉语里没有“她”字,“他”是万能的,不但可以指代男性、女性,也可以指代无生命的事物。微软拼音词库里的“它山之石”是进化来的,“他山之石”为原版。“它”的古音为tuo1,tuo2,she2,音ta1已经是新文化运动以后的事情。“它”另一本作“牠”,就是模仿“她”字创造的。白话文早期第三人称女性用“伊”,鲁迅早期小说中就使用“伊”。“她”的最早使用者据说是北大教授刘半农,用来区别第三人称的性别。“她”字的出现在当时引起很大的反响,文载“遭到了封建保守势力的攻击和反对,但却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承认、称赞”。那个年代,在“德先生”和“赛先生”进入思想领域的同时,随之而来的还有妇女解放运动思潮,当年“她”字最早是在接近西方思想的知识分子当中流行,而且将其作为“男女平等”、反对封建的武器。从那以后,“他”的语义仅限于指代第三人称男性。
         将“她”从“他”中解放出来,到底给语言使用带来了那些影响?本来,古代汉语中的“他”并没有歧视女性的含义,而且,单人旁的汉字虽然大多与人的活动相关,但这个“人”并没有特指“男人”。相比较而言,英语里的“chairman”、“postman”等职业名词,由于传统上都是男人从业,难免被贴上了性别标签,成为了女权主义批判的对象。其次,不像英语中有一个中性的they,汉语在表述第三人称复数,只有指代者都是女性才能使用“她们”,即便群体中有一个男性,也得用“他们”,这是否与刘先生“男女平等”的初衷相悖呢?再次,“她”字只在文本范围内有效。不同于英文he和she发音不同,中文的“他”“她”“它”在口语中并无差别,依然要通过上下文判断指代者的性别。而且,在文本中,英语中对未知性别的第三人称指代可以用it,汉语中人与物的界限分明,不能用“它”指人,为了求全就要使用“他/她”这样的形式,反而麻烦。
        可见,“她”字的出现有利有弊,一个“她”反映不了“男女平等”,让文字承担意识形态的变迁是不可承受之重。翻一下现代汉语词典,被贴上“阴性”标签的大多是女旁的字,这些字体现出汉字形成、发展年代里对女性的蔑视与迫害,比如“妄”、“奸”、“奴”等等,倘若当年文字要革命,该“革”的当是这些字。然而,几千年的文化的积淀是“革”得掉的么?数以亿计使用者的文化习惯是改得了的么?反思现行的简化汉字,从使用的角度上讲,提高了传播的效率,使更多的人接触了文化知识,降低文盲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上,简化汉字造成了文化的流失。繁体的“奮”本意是大鸟平地而起,形象生动的将“奋飞”、“奋起”的意思传达出来。简化后的大田“奋”,显然没有了这样的意味。当年推行简化字的手段是“一声令下,逐渐推广”,几千年的文字用了几年时间改革,旧文字变成“新文字”,从我们这代人身上看不到了古文的符号,推行的效果可见一斑。这种政府行为恐怕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难以达到。值得庆幸的是,简化字只是常用字中的笔画繁琐的部分,只占全体汉字的一小部分;更值得庆幸的是,在文革中被改的面目全非的第二次简化用字没有推广开来,大行其道。
        当然,文化习惯传承下来,批判规批判,使用还要照常使用,文字和文化都是不断变化中的,同样有新陈代谢。言语成为语言,新的文化现象产生的时候,除了注意当前产生的社会效应,还应该将其放在一个历史的维度上考虑,是否有利于传播和继承,应当成为辨别优劣的标尺之一。
    10/24/2005

    余华小说人物的“死法”

        《在细雨中的呼喊》里的父亲孙广才,因为醉酒后一头栽进粪池中一命呜呼;
        《兄弟》中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同样淹死在粪池里;
        早期的《一个地主的死》也有同样的情节。
        前三条是人家总结的,我再加一条:《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的爹是从粪缸上摔下来的,让石头硌了一下,死了。
        一个作家,四部小说,主人公或者主人公的爹一样的死法,估计作家本人或者作家的老子跟厕所——兴许是茅坑有仇,当然,这是读书之余的笑谈。
        历史上有记载的死于粪坑中的最显赫的人物恐怕是晋景公。史载,景公将食新麦,突觉腹部胀痛,急忙起身如厕,结果站立不住,陷于粪池中而死。堂堂一个皇帝,死于粪池,除了他本人有点“衰”以外,恐怕要“归功”于中国厕所的欠发达了。李零《花间一壶酒》记载,八国联军入侵前的北京是没有下水设施的,处理粪便的是每天一大早进城的农民,战乱四起,农民不进城了,市民就将秽物倾倒在大街上,北京城臭气熏天。后来,在八国联军的监督之下,方才修建了北京城的第一批公共厕所。帝国主义的坚炮打开了大清的国门,也给我们送来了公共厕所。
        时至今日,即便在北京,卫生设施也不尽完善,“传统”茅坑在农村还随处可见。有种说法,看一个城市发达与否,市民的文明程度如何,请参观它的公厕,在我看来,是有些道理的。
    10/17/2005

    悼念巴金先生

          又一位世纪老人离我们而去,一代文学巨匠带着他的那个年代,走了。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高寿老人的辞世是“白喜事”,我们不必悲哀,况且,大 师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遗产彪炳史册。
        一个文学家,倘若在有生之年,为世上留下一部有影响的著作,就足以让后人景仰,而巴金先生不但留下了《家》《春》《秋》,留下了《雾》《雨》《电》,还留下其他大量译著,可谓“著作等身”,更为可贵的是,大师自己对创作孜孜不倦,对后来者也无限关怀。
        一个精神偶像,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对几代知识分子产生巨大影响的大师驾鹤西去,一个时代也随之结束
        大师的精神将激励后人,遥祝大师安息。
       
    10/8/2005

    淘书随想

        想要了解中国出版界的现状,最好到北京书市去走一遭。书市年年办,尽管总体趋势是好的,但怎么看怎么透着一个字:混乱。
        书,不少;好书,也不少;便宜的好书,太少。我要庆幸这个“太少”,一方面,倘若所有的书都贱卖,只能说明知识的品味在下降,知识在贬值,知识分子在贬值;另一方面,在现在“太少”的情况下,我依然可以把钱包里的钞票花光,倘若好书很多,恐怕没钱吃饭时候真要吃书了。当然,这是笑谈。
        书的打折容易给人一种矛盾心理:获得知识的门槛降低了,精神消费的欲望增强了,然而,出于对知识和作者的尊重,觉得他们的辛勤劳动被贱卖,甚为可惜。转念想,既然我是怀着尊敬的心情读作者和他们的书,也无愧于书和作者。真正的传道者,只要自己生活可以保障,已然把金钱放在了次席,鲁迅先生可以把译著送给知识青年,我毕竟还是付出了一些代价才换取与作者交流的机会的;金庸先生以前在内地从来不打盗版官司——当然,人是会变的,不然,有的文人变成了富人,有的富人变成了文人,而许多大学者、大学问家却一生清贫。
        按我的毛病,并不喜欢在这样嘈杂的环境看书的。习惯了光和作用、万圣书园、风入松、国林风们,地坛书市基本上可以归为“菜市场”级别。可不么,吆喝、扩音器,外加卖音像的音响,“贱卖了”、“大甩卖”、“便宜啦”、“最后两天,狂甩”……一切可以在农贸集市上的叫卖都可以在书市里听到,以至于叫人想问价“多少钱一斤”。应对这种情况,只能“以暴制暴”,选张火爆一些的CD,把耳机的声音开大一些,将外面的嘈杂置若罔闻。为了实惠,一些小插曲可以忍受,忍无可忍时就赶快走人。即便如此,还是淘了一些安静的书,比如,梭罗的《瓦尔登湖》,可以在夜深人静时细细品味。比较幸灾乐祸的是,花了十块钱买了三张CD,其中两张一套是伦敦交响乐团演绎的进行曲和圆舞曲,录音时间为1985-1988年,这个时期乐团正在阿巴多的调教之下,可谓黄金时期。CD盒上价格标签是“北京友谊商店 95元”,就是那个在国际俱乐部附近卖给老外纪念品的地方,正版无疑。上网搜这套专辑,最低报价USD11.85。不管怎样,这两张碟是赚大发了。
        在书碟与钱包的博弈中,后者往往甘拜下风。节前第一次去地坛,把额外提的钱落在了宿舍,把钱包里的钱花完仍然意犹未尽。今天再去,算是风卷残云,要不是有饭局,急着回校,估计钱包是不能幸免的。即便是这样,还在临走的时候,拿下一本汉英词典。回程路上,人书俱“重”,压得自行车嘎吱作响。
        不知下次书市,我还能不能从容的看书买书,现在的首要问题是把这次买的书“解决”掉。停笔,看书去也……
        
    9/9/2005

    风入松的会员卡

        说不清到底有几个书店的会员卡、优惠卡,反正多一张也不多,而且风入松的会员卡做的很精致。
        以前在国林风、风入松和万圣,都是要买100元以上的书才能入会,光合作用更是把门槛升高到200元,今天……应该是昨天下午没课跑去淘书,发现风入松开学期间搞活动,凭学生证购书8.5折,买一本书就可以入会。在这样一个平常不打折的学术书店,这可是个不错的机会。于是,淘书、结账,钱包里少了几十块钱,多了一张信用卡般的会员卡,远比国林风的纸卡片漂亮、耐用的多。
        又多了两本可以收藏的书,又多了一个可以打折的好书店,呵呵。
    8/10/2005

    借书者说

        同学来北京学新东方英语,安顿下来便向我借一本打发时间的书,我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孔庆东写的《47楼207》,推荐给她,那本书我只看过一次。
        过了两周多的时间,同学结课,把书连同借给她的东西还给我,我一并放在书桌上没太在意,今天收拾的时候才发现那本书被蹂躏的让我目不忍视。软精装的封面本来是坚挺的硬壳,现在却被两条折痕分割成三部分,那条和书脊线平行的装订线处的折痕露出了表层下的白纸,成了硬伤。翻开封面,封二被蓝色的扉页染了一片,留下了水痕。书角处也蹭上了灰,用橡皮也清除不掉。这书怕是收藏不了了,心疼之余,我心中纳闷:一个外表干干净净的女生,怎么能把书看成这样?
        或许是我苛刻了,但上面迹象表明,此君读书至少有四个不良的习惯:
        其一、硬折书页,这样做本来一本服服帖帖的书,会因为折痕呲牙咧嘴,合不拢;
        其二、书和水离得太近。或者拿书时手上有水有汗,或者是看书时水杯在附近,或者是把书放在了潮湿的地方,这样时间长了,书还会发霉;
        其三、携带书的时候随意放在书包或兜子里,书角不但最容易蹭脏,更有可能卷边。解决的办法是,报纸之类的包在书外面,然后书脊向下放入包中;
        其四、把书扣放过,甚至还在书上坐了一下,不然封面不会折断。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读书者,但算得上一个合格的爱书者,难免养成了一些“毛病”。比如管人家借书,如果借的时间长,总会包上书皮,一是对书爱护,二是对所有者的尊重和感谢;放在书架上的书籍定期要除尘,立放的书要夹紧,并时常换个方向,防止右下角卷页;看书前手不脏不湿,茶水放远点儿;看书时不压页,不把书扣放,尽量用书签,没有书签就用脑袋记页数,坚决不折书脚。
         这些“毛病”大概是从父母那里遗传下来的,还记得小时候我把水洒在母亲的书上时候她发脾气的情形。包书皮和套塑料袋算是我家藏书的特色,以前家里过期的挂历纸几乎都用在我的课本上,如今,对课本的尊重早就大不如前,但对那些列入藏书目录的书本依然珍爱有佳。
        友人借书时,难免产生些心理斗争,先给借书者做一个评估,再看其借哪类的书,然后再决定是否出借。虽然出于友谊,我大多会很慷慨的把书借给别人,并“画蛇添足”搬的嘱咐“好好保护”,但看着自己的书被人家很随便的放在的枕边,或者顺手塞在书包里,总还是提心吊胆的,何况有时还看不见书的境遇呢!书回到自己手中的时候,一块石头落地,又不好意思在友人面前拿橡皮擦来擦去,只能自己偷偷做一些修复和整理。
        最可怕是书在要用的时候,突然找不到,又忘了借给了谁,这样心里就像缺了一块什么似的,直到那本书回来补缺,倘若回不来了,也不好意思让人家赔,买得到的话就再买一本,买不到就只能自认倒霉。
        现在,养成了一个习惯,除了近期看的书放在表面,书架上只摆一些无关紧要的书,这些书往往是以后要处理掉的,脏了丢了不很心疼。同样,自己珍爱的CD也不是放在外边的,受不了友人那种“一摞CD”的堆放盗版盘的方式。这样也导致一个问题,很多好书没来得及看就被束之高阁,到了整理的时候才想起来,原来我有这本书。
       
        “书非借不能读也”,这点我还是部分赞成的。上大学后便逐渐学会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借书的时候,也有个毛病,在有几本相同书可借的时候,我更倾向借那本书上遗留痕迹比较多的,只要不是乱写乱画。心里也知道对于公共藏书,乱写乱画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自己虽然不会去做,但看看前人留下的读书痕迹也是别有一番趣味的。比如,看《红楼》,就看到前人在上边分析十二钗的笑,尽管那书上的批的远不如脂砚斋批红楼的精彩,可有些文字还是可以让人产生共鸣的,以至于让人也想在上面给批注写个批文,于是,我偶尔会在里边夹张纸条,写点自己的感悟,标上年月日,想象着图书馆的一本书要经过那么多读书人的传阅,通过这种方式给后借者一个信息,欣赏也罢,鄙夷也罢,总算一种交流方式。
        自己也有把借书弄丢的时候。有一次,外校的同学托我借了一本80年代出版的书,结果他还给我后我却找不到了,尽管交了罚金,还是十分内疚,本来就是绝版藏书,这一丢,得有多少人失去了再次阅读它的机会啊。可叹一个外地的同学告诉我,她的老师鼓励学生将图书馆的绝版书籍据为己有,让我对这样的“教授”的学术道德产生质疑。
        
       说了这么多,也难解我心头的郁闷。毕竟,一本好好的书风采不再。想到一种说法,书只是知识的载体,知识被主体化了,书本也就是废纸。可案头有本书,翻起来总是舒舒服服的,看到她的惨状,心里还是有个解不开的疙瘩。算了,这是“毛病”,也许真得改改。
     
     
     
    8/6/2005

    盗版的暴利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的是图书的价格问题,文章说中国市场图书成本平均只有标价的30%,这不免让人大跌眼镜。读书人本来就寒酸,却被出版社书商们肆意压榨,难怪书市上书打到4折,标价20多元的书10块、8块,上百上千的精装套装书几十块甚至十几块就卖,卖书的依然不心疼,可知图书标价有多少猫腻。
        可这并不是最大的暴利,盗版者的暴利之大,今天算是领教了一回。下午去书店,问老板前几天还看到过的一本书怎么卖没了?老板说,过两天才能到货,又问我:“翻印的要不要?”于是从她的收款台下拿出一本书,我翻了翻,顺便问多少钱,老板说5块。
        那是一本标价10元的小书,盗版的纸张更薄,发黄,印刷质量也只够得上“可以看”的标准。我留了个心眼,跟老板说这书不值5块,又指着我先前选好的那些书说:“买了这么多,这本送我算了。”老板不高兴,嘟囔着:“怎么着也不能让我们赔钱啊。实话说,小兄弟,看你买这些书的份儿上,这书我们2元进的,就2元卖给你,成不?”我拒绝了。
         10元,5元,2元,这是一笔怎样的帐,不妨算算。这样一本盗版书书商这里可以净挣3元,而正版书进价按照6折5,卖价按照7折算,书商要卖出60元的书才可以赚到这一本“翻印”的书的利润。自然,他会向你推荐只有原价一半的盗版书的,买书的似乎占了便宜,可哪知道比你高兴的不知有几个呢!至于那些翻印者,是不敢生活在阳光下的,他们印刷的成本是不会超过卖给书商价格的50%的。
        而出版社损失掉多少钱呢?这里就不算了,反正,他们已经赚足了油水。
        发现自己上了大学之后就几乎没买过盗版书,为了省钱,我宁可去旧书摊转转,跑跑书市,再不成干脆上网下载看。反正,可以看的书那么多,这样一个选择多样化的年代里,似乎可以和盗版书说再见了,至少,在我的书架上。
         顺便说说盗版软件,我觉得多少为中国IT也的发展做了推动作用。想想自己机器上的众多的开发工具,似乎找不到正版的,使用起来没觉得有什么不便,但这些大部头软件如果按正版价格核算,估计超过千元是毫无疑问的,单位是美元。其实,使用盗版软件的原因很多,其中一条就是那些大的软件公司技术垄断,然后榨取使用者高额的使用费。这是典型的技术帝国主义。本来,许多代码可以开放、许多软件应该可以免费使用,开发者可以少收取使用费而让更多的人受益,但这在软件巨头那里是行不通的。于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至少在今天,盗版软件在广大消费者中还有巨大的生存空间,我们应该为生活在此可以自由使用各种盗版软件乃至操作系统而庆幸,恐怕有的国外软件公司——比如微软——也应该为中国盗版软件制造者免费为他们扩大市场份额而庆幸。至于盗版软件之中的暴利,我觉得没有软件公司的暴利大,再说,不管多反感路上被问“软件、VCD要不要”,总要给中关村打工的农民兄弟姐妹们一点生存空间吧。
        对于图书,我反对盗版;对于软件,我支持共享!
     
     
    8/5/2005

    乾隆爷的搞笑

        康乾盛世何其兴隆,可乾隆爷却不会居安思危,风流一世,奢华无度,当了60年皇帝,不想跟爷爷争“千古一帝”的美名,于是,给自己封了个“天下第一完人”的名号,幽了一默,然后提前退休,把危机四伏的江山外加一个和申一起交给了儿子,自己颐养天年去也。和大人真真切切的作了皇家的奴才,嘉庆乐不得的把大伤元气国库好好的滋补了一通,可这些银子,以及这些银子的儿子、孙子,最终还是流入到用炮舰打破了闭关锁国的大清帝国的门楣。
        今天的影视剧工作者们喜欢拿乾隆说事儿,左戏说,又外传,这个格格,那个铁牙的,无非就是欺负当年皇帝老儿没上过电视,不然,这些稗官野史的继承者也没那么多过了时的花边新闻、桃色事件。不是说这些戏说乾隆的人不对,可拿乾隆爷做个幌子,把败絮塞进其中,其实,戏的不是乾隆,而是观众、读者。
        说了这么多,该入正题了。乾隆爷活了89岁,当了60年的一把手,不是不值得大书特书的,可人老了就容易犯错误,在当年皇权比天、个人崇拜盛行的岁月里没有人敢去拨乱反正。今天看了《百家讲坛》,得知乾隆爷在退休之前有这么一出:
         乾隆六十年,也就是1795年,这位十全老人举行了一次史上空前绝后的考试,下诏恩科会试,参加者都是80岁以上的老人,各省教育厅搜刮到各类老人116,考完幸存92人,都得到封赏,这次考试,恐怕可以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乾隆爷尚陶醉于“百岁老人应试”的“太平”之中,可是西方世界在乾隆年间发生了哪些变化呢?第一件是英国的工业革命;第二件是美利坚合众国1774年成立;第三件是法国1789年大革命。在教育方面,乾隆二十年(1755年),俄国建立莫斯科大学;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美国科学院在波士顿成立;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哥伦比亚大学成立;同年,德国出现第一位女医学博士。
        万人之上的乾隆爷尚且如此,国人又如何?可以说,乾隆六十年这场“科举”在今天看来更像一个闹剧,是老爷子的自娱自乐,是大清国走向没落的一个缩影,是中国屈辱近代史的一个伏笔。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教育的落后和人才的匮乏就是发展减缓、甚至停滞的前兆。可叹文革十年,生成了中国教育界一代青黄不接,影响波及后人;可笑当今有些科教界人士仍然鼠目寸光,妄谈一流,自高自大,没有危机意识;可悲如今教育投入不足,资源短缺,教育产业化致使有些学校唯利是图,个别教师素质低下,“毁”人不倦!
        “科教兴国”是我们的发展国策,国策不是喊在嘴边的,而是要踏踏实实的行动。乾隆爷的“搞笑”也许只是一个特例,但像末代科举制、八股文那样的荒谬的现象以及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当今社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写完发现,自己的议论抢了乾隆爷的镜头了,呵呵)
    8/2/2005

    姓氏的学问

        李敖说,他最想当唐朝人,在这一点上,我是极端赞成的。那是中华民族鼎盛的时期,多大的民族自豪感都不过分,那个年代东南西北都得围着咱“东土大唐”转,倘若那时候有HSK,可比今天的G、托不知火多少倍,当时的汉语绝对是强势语言,背后是一个强大的经济体做后盾,说出来倍儿硬气,总比当今有些人自命不凡强。当然,相当唐朝人的另一个原因是那是“李”家的天下。
         中国人的氏族观念和门阀制度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很早以前,同姓表示同祖,同氏表示同族,秦汉时候姓氏才基本等同。而姓氏的产生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从最早产生的姓——带有女字旁的姜、姬、姚,到封地采邑而生的赵、陈、王,从官职产生的司马、司徒、司空,再到少数民族姓氏的汉化,这来头远比明治维新后才给自己创造姓氏的田中、池边、松下有文化的多。
         “李”这个姓氏的来历比较特殊,是因事而生,出自嬴姓,为颛顼帝高阳氏之后裔。尧时,皋陶曾担任大理(掌管刑狱的官)的职务,其子伯益被赐为嬴姓,后子孙历三代世袭大理的职务,其子孙按照当时的习惯,以官为氏,称理氏。理氏改为李氏的说法有两种。一种说法是:商纣时,皋陶后裔理徵,在朝为官,因直谏得罪了商纣王,而被处死,其妻契和氏带着儿子利贞逃难时,因食李子充饥,才得以活命,故不敢称理,便改姓李氏。另一种说法是:据《姓氏考略》记载,周之前未见有李氏,自从有老子姓李,名耳,为利贞的后裔,因祖上世代为理官,理、李两字古音相通,便也以李为氏。显然,李氏是始于李耳称姓的。
         大约到了魏晋南北朝,李已然成为了全国大姓,从概率的角度上讲给300多年后的李家王朝创造的先决条件。当然,李家发扬光大还是得到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之后的,不但如此,唐开国元勋有诸将也被赐予李氏,李家不断壮大。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李姓称帝称王者多达60余人,先后建立有大成、西凉、凉、吴、魏、唐、楚、后唐、南唐、大蜀、西夏和大顺等政权。唐朝只是其中最光辉的一页罢了,而李自成可能是这些帝王中登基过程最辛苦,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了。
          李氏的“郡望”在陇西,大概是甘肃天水一带。不知道当地当年的名门望族今天有多少还生活在低保线以下。我的老家在河北,河北李有泺县李氏族谱五卷、泺邑李氏族谱四卷、李氏族谱不分卷、李氏支谱不分卷、李氏家谱不分卷、李氏张恕堂本支谱十卷等家谱。可这些家谱大概与我无关,父辈们已经在黑龙江出生成长,父亲也不过回过老家一趟,而我和“老家”的缘分只是96年夏天去秦皇岛玩路过那里罢了。父亲一辈泛“智”字,不知是否列在家谱上,而我们这一辈的名字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气息,不受家谱限制,百花齐放。
        如果说祖先们我最推崇谁,大概应该是李耳和李白两位。一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家哲学家,一个是“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浪漫主义诗人,光是他们两位老人家留下的思想和文学财富就够我生受的了。
        据说,现今李姓占全国人口的7.9%,其次是王和张的7.4%和7.1%,按13亿折算,这三个姓氏就有3亿多人。想象一下,从那可李子树下发展到现在的规模这是一个怎样的家族史。从某种程度可以说,这大概是唐王朝对后世产生的最为深远的影响。
     
    7/22/2005

    古代的科举和今天的考试

        看了一些有关科举制的东西,觉得有趣。
        科举制正式形成于隋朝,那个比秦朝长不了多少日子的朝代。隋炀帝杨广受他老子隋文帝杨坚的启发,设立“进士科”,以考试策问取人,于是,写下了隋朝可圈可点的那么几笔中最有影响的一刷子。一个制度,受用千年,影响之深远直至今日。
        唐朝形成了“科举”一词,考试先是由吏部考工员外郎主持,相当于人事部考试司司长,唐玄宗觉得这官压不住人,于是改为礼部侍郎主考,考官变成了教育部副部长。考生正儿八经学生叫“徒生”,社会人员叫“乡贡”。当时只有春季高考,地点在长安,后来又添了洛阳。进士的考试题目是经策,就是背经文。高宗时添了一诗一赋,可在命题作文的压力之下,好诗好赋在考场是不多见的。考试合格录取叫“及第”,靠不上叫“落第”,考上了进士们要赴“探花宴”,要去“雁塔题名”。白居易29岁考中进士,是十七个进士中最年轻的,就有了“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
        到了宋代,主考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加强了皇帝对考试的控制。宋太祖建立的殿试制度,设立了“三甲”。殿试后皇上在琼林苑请客,“探花宴”也就改称“琼林宴”。元代出现了乡试、会试、御试的三级考试体系,开始把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制定考试用书。
        到了明清,科举制愈发完备,也逐渐走向末路。考试分为院试、乡试、会试三级,院试也要经历三次考试,即县试、府试和院试。院试及格者叫“秀才”;乡试及格叫“举人”,成了举人就是“老爷”了,进入统治阶级,可以做官;会试录取了叫“贡生”,大概就是上贡给皇上的学生的意思,贡生接着在保和殿参加殿试,考中了才叫“进士”,要“金榜题名”,要吃“琼林宴”,要到孔庙拜孔子,名字要刻到国子监的“进士题名碑”上,然后再参加复试,分配官职。这一连串折腾下来,就得三年,叫“正科”,放到现在高中都毕业了,可高考后我们还得读书,人家却直接就业。如果皇上高兴,遇上终身大事什么的可以加上一次考试,称为“恩科”。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也就是1904年举办了最后一次科举制考试,进士中有沈钧儒和谭岩闿,前者后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者是解放前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两位前清遗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光和热。
       
        科举制选拔人才的标准不是一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是对儒家经典的理解程度,可以说是重文才而轻干才;现代的考试以试卷成绩定高低,大抵也是如此。
        科举制形成的价值体系,是教人如何获取功名利禄;今天的许多考生差不多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态,参加林林总总的考试的。
        科举制造成了官贵民贱的官本位社会;如今一些通过参加考试以求仕途的人们获得了权力要防止滋生腐败、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科举制考时务策,看考生自己对时政的见解;今天考时事政治,考生不过是把“标准化”的说法、立场默写在考卷上罢了,毫无立意。
        明清的科举考的是《四书章句》、八股文,形式死板,束缚思想,人的灵气和才思全被埋没其中;如今的“大纲”“指定教材”“考试书目”不过是个翻版。
        明清科举考试考官考生相勾结的考场作弊、贪赃枉法事件层出不穷,事态严重到康熙帝砍了江南乡试考官的脑袋;如今,有考场考区的集体作弊,买卖试题,录取暗箱操作,甚至于教授和考生的性交易,当事人东窗事发后的确要负法律责任,可没见哪个被执行枪决。
        以前的进士们是要被树碑立传的;今天的状元们要经受媒体炒作的考验,然炒作也就是一阵,不久他们也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
       
        科举制打破了门阀制度的限制,给许多封建小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提供了参与治国、施展才能的机会,选拔了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栋梁之才;今天的考试给考生最广泛的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样对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们骂考试,可我们还离不开考试,毕竟,考试为我们获得某一目标提供了一个途径,甚至是捷径。即便是科举制,也不该完全否定。相比较,今天的考试制度尽管还有旧时代的影子,可对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升、人才的选拔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不会考试,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学习能力、应变能力的高低。所以,我觉得,现今人才的衡量标准应当加一条“考试能力”,也算是与时俱进了。
           
    7/13/2005

    探春初探

    “元迎探惜”四春在《红楼梦》中各有风采,而独以探春最为突出,笔墨也最多。虽然探春在作品中前八十回的地位不及钗、黛、湘,但这丝毫不能掩盖探春的重要性;《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缺失不能给探春一个完整的形象,但这并不妨碍欣赏探春的精彩。

    探春之志

    《红楼梦》最早提及探春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只一句,交待了探春的身世:

    三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

    庶出,即妾生的儿女,是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的产物。妾往往出身卑微,探春的母亲赵姨娘充其量是半个主子半个奴才。庶出的命运如何?第五十五回凤姐听完平儿汇报探春等协理大观园的情形后,有这样一番话:

    凤姐儿笑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平儿笑道:“奶奶也说糊涂话了。他便不是太太养的,难道谁敢小看他,不与别的一样看了?”凤姐儿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殊不知别说庶出,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可见,像贾环这样的男孩,上面有宝玉这样“根红苗正”的兄长,他虽然得不到宠,受人冷落,但为了延续香火,以后还可以分得一些财产,袭个一官半爵。而对于庶出的女儿,则备受歧视,想择良婿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凤姐的一句“命薄”,道出了探春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探春远嫁而得贵婿,免于罹受抄家之祸,当是不幸中的万幸。

        迎春也是庶出,比起“二木头”的逆来顺受,探春的反抗精神要突出的多。探春不认自己的生母赵姨娘,只认“老爷、太太两个人”,说 “才升了九省检点”的王子腾才是自己的舅舅,是想极力摆脱“姨娘养的”这一先天不足,划清主子奴才的界限,维护自己的身份和尊严。也许有人认为,探春势利,不顾亲情,但在等级条件森严的封建大家庭里,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赢得下人的尊重,探春的抗争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赵姨娘是个生事之人,她总是搬弄是非,每每出场,不是反角就是丑角。她妒嫉凤姐、宝玉,收买马道婆施法术加害姊弟;她为了兄弟的丧葬费大闹议事厅;她因芳官茉莉粉替去蔷薇硝与戏子们扭打一片,出言不逊。贾府上下,没人说她的好话,什么人都可以数落她。

        贾环用灯油烫伤宝玉后,王夫人这样骂赵姨娘:

            “养出这样黑心不知道理下流种子来,也不管管!几番几次我都不理论,你们得了意了,越发上来了!”

        宝玉法术缠身,赵姨娘说宝玉“不中用了”,贾母骂的痛快:

            烂了舌头的混帐老婆,谁叫你来多嘴多舌的!”

        就连平儿也说赵姨娘“倒三不着俩”。

    难怪探春也埋怨她:

           太太满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几次寒心。”

        这样一个毫无城府、玩弄阴谋、教唆幼主的泼妇弄得贾府上下不得安宁。探春与姐妹从小受到的得是诗宦大族的文化道德教育,这与赵姨娘的低俗是格格不入的,巨大的观念差异和不断的矛盾冲突让探春无法接受赵姨娘,“姨娘养的”是她心中永远的痛。于是,探春极力的维护自己的尊严,尤其是在下人面前。其中,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一节最为精彩。王善保家的起初并没有把探春放在眼里,“素日虽闻探春的名,那是为众人没眼力没胆量罢了,那里一个姑娘家就这样起来,况且又是庶出”,想在探春这里捞一点面子,于是“越众向前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嘻嘻笑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岂不知这一“拉”一“掀”一“笑”的丑态,越入了主奴身份界限的雷池,“只听‘拍’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掌。探春登时大怒,指着王家的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叫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性了不得了。你打谅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他,就错了主意!你搜检东西我不恼,你不该拿我取笑。’”探春恼了,恼的是奴才的不知好歹,恼的是自己尊严被侵犯,恼的是王善保家的目中无人,不把“姨娘养的”探春当主子看待,于是一巴掌打下去,打出了对“欺主刁奴”们的怒气,打出了主子的尊严,打得王善保家的颜面殆尽,打得一发不可收拾。这一掌一指一骂将探春的志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才自精明志自高”,“玫瑰花”好看,不是什么人都能碰得的。

    探春之才

    探春有一股男儿的刚性:

    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

        平时可以“平和恬淡”,但管起事来敢做敢为。她协管大观园时,节流、开源、除弊,虽是个“未出闺阁的青年小姐”,可做起事有理有据,头头是道,于是下人们 “渐觉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她的“兴利除弊”虽然不是什么个人的创举,但把承包责任制引入大观园,作者是褒扬备至的,谓之“敏探春”,第六十二回又借了宝玉、黛玉之口对此举表示充分的肯定:

        宝玉道:“你不知道呢。你病着时,他干了好几件事。……黛玉道:“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

        然而,探春以一个女孩就想做这倒挽末运的大事业,不管怎么说,总是值得称赞的。 不过,我觉得,探春的大才,或者是“精明”之处应该不仅限于前八十回所述。

    探春之趣

        所谓趣,这里不妨诠释为“品位”,探春庶出,可品味是一流的,这是从小在王夫人这边和姐妹们受封建传统文化教育的结果,但不尽然,同迎、惜二春比起来,探春之趣也可谓“特立突出”。

        且看探春的气质如何。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时,探春给黛玉留下的第一印象是:

        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比较起来,即使探春“貌”不是三春之最,其“神”也当为魁首。“顾盼神飞”之灵气,“文彩精华”之才气,难怪黛玉之雅亦“见之忘俗”。

        探春的“不俗”还有印证。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在钗、黛的浓墨重彩之间还有一段对话,探春烦宝玉到庙市上去买的小玩意,像“柳枝儿编的小篮子,整竹子根抠的香盒儿,胶泥垛的风炉儿”等,还不让小厮去买。探春的审美标准是“新奇精致”,是“朴而不俗,直而不拙”,她喜欢民间工艺品,讨厌那些“金玉铜磁没处撂的古董”,可见其艺术审美标准非常高。

        还有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写探春所居的“秋爽斋”陈设雅趣之极致:

            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

          烟霞闲骨格 泉石野生涯

         案上设着大鼎。左边紫檀架上放着一个大观窑的大盘,盘内盛着数十个娇黄玲珑大佛手。右边洋漆架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小锤。

        这样的“闺阁”,在《红楼梦》之前,恐怕是找寻不到的,在之后,恐怕也只有林语堂先生笔下的姚木兰能及其一二。

        起诗社也是探春所为,探春的诗不是最好的,但她“慕薛、林之技”,见贤思齐,宝玉也赞她“高雅”。其人之不俗,可见矣。

    探春之探

        探春的命运是远嫁,这在前八十回多处伏线已经交待了。早在探春的判词中就交待了离别的时间、地点和情境——“清明涕送江边望”。

        探春的判词排位在十二钗正册的第三,高过史湘云,仅次于林、薛和贾元春。元春是王妃,论地位要高于林、薛,但排二人之后,可见十二钗的排位不只依照人物的社会地位、品行,更体现了人物在作品中的重要作用。

        尽管文中写元春的笔墨不多,且元春的许多真性情已经被王妃的身份所掩盖。但许多红学前辈已经揭示了宫里的元春和宫外的贾府是休戚相关的,元春是贾府和皇权之间的一条生命线,这条线断了,贾府便“大厦将倾时”、“树倒猢狲散”。

    探春和元春有许多相似之处,她们是同父异母姐妹,生长环境相同,才干德行很高,都和宝玉关系好,都赞许薛宝钗,后来又都成了“王妃”。可以说,探春身上有元春的影子。探春协理大观园时,对付的是自己家中的一班难缠的管事奶奶们,这所影射的就是元妃在宫中所经历的勾心斗角。大观园和皇宫中两条线一显一隐,探春与元春一明一暗。

    探春在前八十回最精彩之处是“兴利除弊”和“抄检大观园”时表现出来的勇敢,但这似乎不足以体现探春之关键作用。探春“兴利除弊”的成果并不大,反而生出许多事来;“抄检大观园”时探春除了维护了自己的尊严、预见了贾府被抄家的命运,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这些事件不足以让她占据金陵十二钗正册第四的位置。所以,八十回后,尤其是在元春死于非命之后,探春的重要性才充分表现出来,甚至对贾府的存亡起了关键作用,至于这种“关键”是什么?产生了怎样的结果?是否与探春远嫁有直接关系?探春远嫁后的情形又是如何?这些疑问的答案是“完整”的探春的重要组成部分,遗憾的是,确切的细节已经无法知晓了。 

     

    (三天里跑来跑去的,终于有时间坐下把论文哭出来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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